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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改委表示将把8大类销售电价改为3类用电类别

2013-06-28 13:32  广元晚报

    前日,省发改委发布公告称,8月起,全省(含国家电网供区和地方电网供区)各类用电均按国家发改委关于“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规定执行。

    对此,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暂未接到具体执行通知,但国家发改委在本月初就已经表示把现行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合并后会相应扩大农业用电范围。

    用电价格

    8类归并为3类

    目前,我国现行电价基本按照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和其它用电等共分为8类。

    本月初,国家发改委通知称把现行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小区电梯电价 将转入居民生活类

    国家发改委还对新的居民生活用电范围有详细而清楚的定位和阐述。如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将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可以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或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具体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市发改委价格科负责人表示,小区住宅电梯电价以前属于“非居民生活用电”,一旦调整为“居民生活”类,意味着该项电费的支出将大大减少。据测算,此次全国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的范围,可减轻社会福利场所、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

    调整完善 5年左右时间完成

    省发改委前日公告表示,从8月抄见电量起,全省将根据国家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在5年左右调整到位。除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商业三类用电已归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外,其余过渡措施,将考虑用户及电网企业承受能力,结合国家安排的销售电价调整时机,制定具体方案,分步实施。

    据悉,目前8种不同种类电价又按照不同电压等级再分为不同档次的电价。一般而言,工商业用电价格较高,其次为大工业用电价格、农业用电价格和居民用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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