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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12年度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位居全省第二名

2013-07-08 12:02  广元政府网

    6月28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文对2012年度市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我市取得了总分94.36的好成绩,位列全省第二名。

    2012年以来,我市药品安全工作以政府责任构建和落实为核心,将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了相关部门;同时,结合实际对责任体系评价指标进行了细化,重点从诚信体系建设入手,通过等级评定、动态监管,建立和落实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第一责任,确保了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到实处,实现了领导、保障、责任、宣传、工作“五个到位”,提高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全市工作中的地位和影响。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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