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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靠借贷来贩毒运毒案件

2013-08-01 10:54  广元晚报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不过与以往毒品案件不同的是,案件被告人,37岁的甘肃省西和县人王某居然是以亲戚名义贷款购买毒品。

    王某沉迷于赌博已多年,还染上了毒瘾。为了筹措毒资,去年12月底,王某利用三个亲戚的身份证在县城里的某信用社贷款15万元,然后又筹借了2万元,准备到成都购买海洛因进行贩卖。

    今年1月8日,王某又邀约了赵某同去成都购毒。9日凌晨,王某和赵某开车到达成都,并立即和吴某进行了联系,随后从吴某处购买了500克毒品(含吴某赠送10克)。购买毒品后,王某和赵某驱车赶回甘肃,途经棋盘关检查站时,被警方查获。

    在公安机关的审讯下,王某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向公安机关供述出提供毒品的吴某的联系方式,协助警方将其一并擒获。

    在庭审中,王某、赵某和吴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王某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至死刑。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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