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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举行郭兴利同志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3-10-19 11:51  广元日报


    感动的泪水一次次从听众的眼中涌出,热诚的掌声一次次响彻全场……18日,我市举行郭兴利同志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郭兴利平凡而感人的事迹,传递了震撼人心的正能量。

    市委书记马华出席报告会并作重要讲话,并向郭兴利颁发荣誉证书。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菲主持表彰大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时小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茂森,市委副书记邹自景出席报告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冯磊宣读了《 广元市委关于授予郭兴利同志实践党的群众路线 基层干部称号的决定》。

    郭兴利1991年从部队转业到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法庭工作,先后担任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等职务,现任剑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开封法庭庭长。23年来,他扎根基层法庭,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 位置,坚持党的事业为重,以为民服务为要,公正廉洁,不谋私利,真情帮助困难群众,常年翻山越岭、走村入户巡回办案,足迹遍布辖区15个乡镇169个村600余平方公里,办理的2450多件案件无一改判、无一信访、无一不廉举报,被当地群众称为“背篼法官”。

    马华指出,郭兴利同志是在广元这片热土上成长起来的我们身边党员干部的 代表,是新时期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学习郭兴利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忠于法律、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扎根基层、奋发有为的务实作风和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

    马华要求,要坚持把学习郭兴利同志先进事迹与向兰辉同志学习、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推进作风转变。要坚持把学习郭兴利同志先进事迹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队伍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争做“好干部”的鲜明导向。要坚持把学习郭兴利同志先进事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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