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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11个部门联合发力 确保“民工工资无拖欠”

2013-12-26 10:03  广元晚报

“辛辛苦苦打工一年,到头来却拿不到钱回家过年,怎么办啊!”23日,家住苍溪县白桥镇青林村的罗先生致电广元晚报新闻热线反映,他与工友在苍溪县龙江国际做工结束后,包工头却迟迟不发工资。

对此,苍溪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会尽快调查核实,妥善解决。

事件   辛苦干完活   却领不到应得工资

据罗先生介绍,今年初他来到苍溪县龙江国际,与10来个农民工一起在包工头袁某手里做工。工作之初,袁某口头承诺工程完工就结算工资,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今年10月底,工程结束,罗先生及工友累计需领10余万元的工资。“袁某只在中途给大家发了5万元生活费,工程完工后我们却找不到袁某了,电话也打不通。”罗先生说,他还向龙江国际的开发商反映过,但公司称必须要找到袁某才能解决问题。

对此,开发商负责人告诉记者,袁某是以个人名义向公司承包了龙江国际的水电工程,且没有缴纳保证金,而公司已将所有款项打给了袁某,现在公司也联系不到袁某,也准备走法律程序找到袁某解决问题。

针对罗先生反映的情况,苍溪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会尽快调查核实,妥善解决。

措施   11个部门联合发力  确保“民工工资无拖欠”

每到年末,农民工讨薪便成了头等大事。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4日,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11个部门联合发力,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建筑总承包企业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为由拖欠工人工资;交通运输项目沿线各级主管部门,要在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为确保实现省政府确定的“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为确保农民工权益,去年5月我市出台了《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筑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今年全市528个新建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5亿元,已缴纳保证金的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起欠薪案件,对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4户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全市企业推行“12333”用工模式,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最高处罚金额达20万元,确保2014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办主任王全政介绍,建筑企业除了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还对建筑企业欠薪情况进行建档记录,实行黑名单制。去年至今有15户施工企业因欠薪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9家企业因拖欠行为,禁止中标政府工程,同时对竣工验收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工程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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