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届“广元文学奖”开评 来源:广元日报
1月24日,记者从市作协获悉,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我市首届“广元文学奖”开始评奖。
本届参评作品为广元本土作者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文学剧本、报告文学以及在《剑门关》文学杂志上发表的 作品。市外作者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的作品,以广元经济、人文、历史、社会发展等内容为主题的 长篇文学或文集。3000字以内的单篇作品参评(诗歌20行以内)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艺类报刊或党报副刊发表。参评作品必须是在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发表或出版。
广元文学奖设特等奖1名,奖金7万元,在获得省部级奖励的文学作品中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奖5名,奖金各3000元。
市委、市政府设广元文学特别奖,奖励获得 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全国 儿童文学奖、中央“五个一”工程奖)的文学作品,每部奖励15万元(不再参与广元文学奖的评比)。
作者从即日起可填写《第一届广元文学奖申报表》,一式三份,作品样书(报、刊)7份(报刊发表作品至少有一份原件),报市作协评奖办公室。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北段市委大院市作协;邮编:628017;联系电话:2801677;邮箱:8648538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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