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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严查房地产建筑安装业税收违法行为

2015-06-09 15:20  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本报讯(记者 杨霞)记者从6月3日召开的全市地税系统落实房地产建筑安装业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秩序大会上获悉,我市从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规范房地产、建筑安装业税收秩序行动,本次行动历时4个月,到9月30日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两个实施阶段。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建筑安装两个行业在税收方面暴露出许多问题,如不按规定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法、会计准则,搞变通执行或执行走样;做假账、账外账、多套账,对税务机关不反映真实经营情况;不履行报批手续,不按时申报缴纳税款,致使国家税款不能及时入库等。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真实(着重是建筑成本),有无隐匿收入和多列支出的行为;二是营业税及附加是否及时足额申报缴纳;三是契税计算依据是否正确,是否及时足额申报缴纳,有无代收的契税挪用、隐瞒、长期挂账不及时代为申报缴纳的行为;四是是否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有无应申报未申报、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少扣、少缴、滞缴税款等问题;五是发票方面存在的编造虚假经营项目、使用假发票等行为;六是是否按规定申请和使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否及时申请登记并纳入经营地税务管理;七是建筑安装企业对挂靠工程是否纳入管理并申报纳税;八是有无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的重点是对纳税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期间税收违法情况的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往年度。这次集中规范房地产、建筑安装业税收秩序行动,将对部分涉嫌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实施重点检查,检查一户,处理一户,执行一户,及时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追缴入库,对逾期拒不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将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对检查反映出的典型违法行为和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事实,将公开曝光,加大震慑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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