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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重点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

2015-10-31 08:27  川北在线(guangyuanol.cn)

    去年以来,我市开展了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了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领军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为依托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到今年9月,全市在工商登记注册家庭农场已达593个,新增483个,增长439%;农民合作社2262个,新建372个,增长19.7%。

    一是政策引导,激发发展活力。去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广元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广府发〔2014〕32号)、《广元市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业服务超市奖补办法》(广府函[2015]11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机制、落实各项税收和用地用水用电优惠政策、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目前,苍溪县、利州区、旺苍县、剑阁县、朝天区、昭化区已相继出台《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

    二是财政奖补,聚集扶持合力。从今年起,我市将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奖补工作,每年评选20家,并给予每个家庭农场5万元的奖补。部分县区也相应出台家庭农场的奖补政策。旺苍县扶持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农业经营主体, 对工商登记注册的县级示范农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青川县鼓励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对首次评定为县示范性家庭农场,每家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每年评定不超过5家,对首次评定为市级、省级、 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

    三是培训提升,挖掘人才潜力。今年初,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产业发展领军人培训的意见》(广府办发〔2015〕10号)。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10月,全市首批产业发展领军人培训已经开班,将集中培训三个月。

    四是示范创建,规范管理发展。根据《广元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全市正在开展家庭农场的认定工作,已认定家庭农场408家,占全市总数的68.8%。通过各类方式引导流转土地向家庭农场聚集,培育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征信信用证、完整财务账“一照三证一账”的规范家庭农场。推进“户改场”,支持承包农户、专业大户、同业联户通过租赁、托管、转包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大力培育家庭农场。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家庭农场省级财政项目库建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将全部纳入项目库中。

    五是强化领导,形成推进强力。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今年7月,市政府组织制定了《广元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评价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广元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5-2020年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目标和工作评价细则》。根据《评价方案》,年底将对县区培育和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工作进行逐一考核和通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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