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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法院发出2016年 “限高令”

2016-03-18 10:16  广元日报

    原标题:限制“老赖”高消费——来源:广元日报

    近日,苍溪法院发出了2016年 “限制高消费令”,并通过苍溪电视台、法院官方网站、户外公告栏和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张贴公告、向县城主要宾馆送达等形式,依法对73名未履行判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实施集中曝光。

    此次“限高令”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包括入住星级宾馆、旅游、乘坐飞机、子女就读私立学校、购买不动产等9大类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作出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又违反“限高令”的,法院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协助执行单位违反协助执行义务,允许纳入“限高令”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高消费的,法院将追究法律责任。

    “这是我局今年 ‘限高令’”,苍溪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素华介绍说,“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反馈情况,同公安、金融、城建等部门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融资贷款、税费减免、招投标等经济社会活动进行限制,以进一步压缩‘老赖’社会生活空间,促使其自动履行判决义务。”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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