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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花落青川

2016-04-08 10:20  广元新闻网

    近日,质检总局2016年第29号公告正式批准青川县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示范区涵盖广元市白龙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七佛贡茶和四川省川珍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川黑木耳、青川竹荪产品。
    其中,黑木耳保护区域位于青川县木鱼镇、姚渡镇、板桥乡,种植面积达1000亩,产值1亿元;竹荪保护区域位于板桥乡、木鱼镇、骑马乡等地,种植面积2000亩,产值达3000万元;七佛贡茶保护区域位于青溪镇、三锅镇、蒿溪乡等地,种植面积10.86万亩,产值达1.5亿元。
    据悉,广元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县区政府、企业普及生态原产品保护政策,增强创建单位的积极性。同时,对青川黑木耳、青川竹荪、七佛贡茶等重点产品落实专人负责,在申报和评定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才、信息、政策和技术优势,指导地方政府和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并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示范区的知名度,真正形成品牌效应。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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