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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市城区物业资质审批下放利州区

2016-07-11 12:38  广元日报

    记者从7日召开的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7月1日起,市城区物业企业的三级资质审批整体委托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已整体下放给利州区,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接收并实施物业行政管理权限。
    此项权限的下放,是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行业属地管理职责,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下放委托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决定》(广府发〔2016〕15号)文件规定: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许可整体委托、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整体下放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中心城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明确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职能职责,全面加强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记者  桂兰)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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