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女隆鼻右眼失明 网友:让微信好友帮整容胆儿太大了吧?
2016年4月2日讯,(记者刘艺明通讯员卢柱平摄影报道)去年,24岁的莹莹,来到佛山一家公司担任文员。在她的微信朋友圈里,经常秀出一些照片,里面的莹莹拥有甜美的笑容、天使般的面孔。但到去年11月17日,莹莹的右眼已经完全失明,鼻子坏死,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天前在美容院做的一场微整形手术……事发后,公安机关很快便将美容店老板沈某琳抓获归案。昨日,沈某琳非法行医的案件,在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
手术前的莹莹样貌甜美
悲剧:
靓女右眼失明鼻子坏死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11月15日。在一名朋友的推介后,莹莹来到了位于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西路的“香港新亮点美容店”,该美容院的经营者为沈某琳与邵某华(另案处理)。莹莹花了6000元,打算进行隆鼻手术。而莹莹后来才知道,这名“朋友”是美容院的医托。
当日15时左右,沈某琳为莹莹注射麻醉剂、玻尿酸针剂,实施隆鼻手术。“针从鼻尖打进去,几分钟后我就觉得鼻子很疼!”莹莹说。而这时,沈某琳安慰她说是“正常状况”,“忍忍就过去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莹莹觉得越来越疼痛。10分钟后,她发现自己右眼视力模糊,进而完全看不到东西。
这时,沈某琳也觉得事态严重,赶紧停止注射,并将神志迷糊的莹莹送到南海中医院抢救。诊断结果显示,莹莹因玻尿酸注射到血管堵塞压迫神经,导致右眼失明。
除了右眼失明外,莹莹的左眼视力也从之前的1.5,一下子降到了约0.6到0.7;鼻子部分细胞开始坏死,只能靠消炎针减轻痛楚。为治疗毁容之伤,以及保住左眼,莹莹和母亲四处求医,用尽积蓄。
创伤:
受害人曾多次想过自杀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便将沈某琳抓获归案。昨日,这起非法行医案在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南海检察院给出的莹莹的伤情鉴定结果是:莹莹右眼视力无光感;右面部、鼻部瘢痕形成;鼻尖及右侧鼻翼部分缺损(中度容貌毁损),达七级伤残。
“很后悔,这一辈子就这样毁了。”昨日,莹莹告诉记者。记者看到,莹莹鼻尖右侧部分已经完全缺失,鼻子附近的疤痕还非常清晰。莹莹的民事代理律师蔡敏表示,悲剧发生后,莹莹曾多次想过自杀,父亲到处为女儿筹钱,母亲则天天守在她的身边,才让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至今,莹莹仍需要服食抗抑郁药物。
莹莹已提起了民事诉讼,向沈某琳等人索赔60万元,法院裁定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结再恢复审理。
美容院老板:
我是第一次做手术
在昨天的庭审中,34岁的沈某琳声称,自己在出事后不见了踪影,其实并非潜逃,而是去苏州找父亲拿钱来解决事情。
沈某琳对指控没有异议。不过,她表示自己没有对莹莹说过自己有医疗执业资格,她为莹莹做的手术是她第一次给别人注射。而她的这一说法遭到了莹莹的否认。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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