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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同居怀孕退婚后被判返还部分彩礼 法院:仅因未登记要求全额返还彩礼有违公平原则

2025-12-01 10:21  中华网

  江苏无锡,王某与白某于2024年2月订婚,王某给付11.8万元彩礼,两人同居后白某怀孕,后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双方解除了婚约,白某自行做了终止妊娠手术。于是,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彩礼。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未办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且女方有妊娠经历,仅因未登记要求全额返还彩礼有违公平原则。法院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及当地习俗,判决白某返还王某 47000余元。

[责任编辑:张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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