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判了四年六个月。
够吗?
有人说不够。十个男人,每人的人生被打翻在地,加起来就换她四年半?平均下来,一个男人不到半年。
也有人说够了。她毕竟没拿刀砍人,判太重说不过去。
还有人在吵另一个问题:她这么一闹,以后真正的强奸受害者报案,会不会被人怀疑也在编故事?
这事确实麻烦。沙普尔斯一个人,把十个男人害了,顺便还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路堵窄了。
被毁掉的日子,怎么算
现在沙普尔斯进去了。四年半之后,她出来,还能重新开始。
但那十个男人呢?
有人这辈子可能就单着了。有人再找工作,背景调查那关过不去。有人至今还在吃药。

他们没犯法,没害人,就是运气不好,认识了沙普尔斯,或者被她记住了名字。
这种案子最难办的地方就在这儿--你证明一个人有罪,可以把他送进去。你证明一个人无罪,能给的东西,基本没有。
没人给你发个清白证书,没人挨家挨户告诉你的邻居"他是冤枉的",也没人把你丢的工作找回来。

你只能自己扛着。
所以这事说到底,不是什么英国奇闻,就是个提醒:一句话能有多重,有时候你根本想不到。说的人可能觉得就是张张嘴,被说的人,可能得背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