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坚持教育、公安、国安、人社、工商等部门“9+3”教育联动制度,密切配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共同促进"9+3"教育安全稳定;(2)领导日常联系制度。市教育局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到有关区县和学校,重点了解在教育教学、校务管理、改革创新、安全稳定等方面情况,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9+3”学校在办学中的困难和问题;(3)重点科(室)日常联系“9+3”学校制度。市教育局成立了“9+3”管理办公室,要求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学习和生活、学生内务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协助学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局领导汇报;(4)定期研判“9+3”教育形势制度。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坚持每月一次研判“9+3”安全稳定、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共同责任等工作;(5)“9+3”学校现场办公制度。联系各区县和“9+3”学校的市教育局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现场办公,重点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办学和教育、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处于萌芽状态的安全稳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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