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宜宾市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采取三条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平台。1-12月,中心共组织采购活动73次,执行集中采购预算3907.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616.6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91.26万元,资金节约率7.5%。
一、规范采购机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知》等3个文件,对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政府采购的具体执行和监督、协议供货运行机制等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全力打造阳光采购。
二、改进采购方式。全面推行协议供货模式,试行委托代理,并积极探索电子招标。从2012年6月1日起,该区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在限额范围内实行协议供货,并及时完成区级协议供货商的收集和确认,建成协议供货商品库。
三、强化采购监管。会同区监察局、区招监办等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申报、审批、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监管,建立招标文件会审和上网预公示制度、采购现场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热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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