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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全面规范天然水域人工增殖放流工作

2013-07-13 21:16  阿坝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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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由于人工增殖放流工作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引起阿坝州部分天然水域生态安全,造成外来物种入侵,食物链遭破坏,杂交鱼种产生、基因及生物特性改变、人为加速动物的非自然散布,破坏了生态平衡。为了正确引导和规范阿坝州鱼类放生活动,保护阿坝州本土鱼类资源和水域生态平衡,阿坝州多举措全面规范全州天然水域人工增殖放流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天然水域人工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并规范增殖放流工作,严把审查关。

      二是建立管理制度,明确放生鱼种。制定并下发《阿坝州关于规范全州天然水域人工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明确放生鱼种。强化放流品种种质鉴定、放流过程监理等制度,严禁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种、杂交种及转基因种。严禁放流鳜、乌鳢、加州鲈、南方鲇、翘嘴红鮊、虹鳟(金鳟)鱼等鱼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三是划定放生鱼点,规范放生活动。在划定的放生点和重要保护河段设置公告牌,禁止在放生点以外放生。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事故发生。开展水下工程作业涉渔影响评价审查和补救措施审批,加强对挖砂采石的监管,督促落实各项涉水建设、挖砂采石等活动对水生生物影响的补救措施,防止天然水域污染事故发生。

      五是加大宣传检查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完善渔业养殖户和水产品市场的日常巡查机制,严防禁放鱼类进入天然水域。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保护资源环境意识,营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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