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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南部县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

2013-07-18 13:14  互联网整理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真正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为民办事的综合平台,近日,南部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及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发〔2013〕80号),就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深入落实场地建设标准化。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切实做到面积充足、设施齐备、建设标准。

    二是切实推进工作运行常态化。各乡镇(街道)要将涉及劳动就业、社会救助、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农补贴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要让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有事办,严禁将党政办、值班室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同时,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持逢场日全员到岗,其他时间安排人员值班,确保群众办事有人受理、咨询有人答复。

   三是有效保障电子监察制度化。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电子政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工作,规范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准确录入数据,严禁超时件发生。同时,严格执行停电、设备或网络故障报告制度,严禁故意损坏设备,私自调整、遮挡摄像头,故意制造视频监控系统故障。

    四是严格实施便民服务规范化。各乡镇(街道)要把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务实的在编干部选派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并保持相对固定。上班时间工作人员要做到举止文雅、态度温和、语言文明,不得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看视频、嬉戏打闹,要把群众交办的事办好办实,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服好务。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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