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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首次创业大学毕业生 可获3万元创业补贴

2013-07-23 12:38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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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创业大学毕业生 可获3万元创业补贴

      又是一年毕业季。每年这个季节,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悉,今年遂宁籍毕业生超过万人,返乡就业人数超过历年达到6000余人,还需就业安置的将达7000余人。针对这一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前《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该政策旨在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开拓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鼓励创业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拓宽渠道:小微企业招大学生可予社保补贴

      企业吸纳一直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主要途径,如何扩大企业吸纳容量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关键。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根据 政策,我市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4年底;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 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结合就业岗位要求开展岗前培训的,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除扩大企业吸纳容量外,我市还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一村一大”“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和完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期满就业服务等政策,积极促进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创业。同时,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

      此外,我市还通过建立健全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征集比例。

      鼓励创业: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 获3万补贴

      自主创业也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大学生基本处于一穷二白的状况,创业起步艰难。”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考虑到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实际情况,《通知》中提出我市将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准入条件,降低注册门槛,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并给予10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支持。

      同时,还对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出更多优惠。我市对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可行性高并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提供 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并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费)的,每吸纳1名劳动者,给予2000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每名创业高校毕业生每年申请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不超过2万元,奖励时间不超过三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所需资金从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差,创业培训也是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不可或缺的工作”。该负责人说,根据《通知》规定,我市还将有创业愿望的所有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并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加强服务:高校毕业生见习可享受生活补贴

      为提高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我市还将依托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品牌培训800元/人、储备制培训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另一方面,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主动提供就业援助活动并开展就业见习计划。全市各地将继续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补助标准为800元/人·月,并按规定统一参加省上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此外,我市还将健全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与高校校园网互联互通。落实异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放宽引进人才户口迁移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走出就业困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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