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 工资标准上调
2013-07-26 08:58 攀枝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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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至今,我市已先后10次调整提高了全市 工资标准。全市现行 工资标准是2012年1月调整的,月 工资标准为9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工资标准为10元。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四川省 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市2012年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通过测算并征求多方意见,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全市 工资标准从每月960元调整为每月1140元,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工资标准从每小时10元调整为每小时12.1元。 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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