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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

2013-08-02 19:56  乐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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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1日,全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据悉,全市确认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有1496户。其中,单位纳税人953户,个体纳税人543户,新认定一般纳税人156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试点纳税人税负整体下降,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会明显下降。

      据了解,“营改增”试点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部分应纳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并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我市“营改增”试点只涉及“1+7”个行业,“1”即交通运输业,具体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行业;“7”即部分现代服务业的7个行业: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服务行业。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完善税制、减税减负、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将极大促进我市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有力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陈兴鑫)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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