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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公开特首有3套房 高官公开财产是打开阳光政府的一扇窗

2013-10-20 22:03  自媒体

澳门公开特首有3套房 高官公开财产是打开阳光政府的一扇窗
     澳门昨日进行了史无前例的财产公开,囊括了政坛至澳门版“事业单位”、“国企”等约400名公职人员。由于仅公布不动产数目、公司股份,财产公开数据库焦点是房产。特首崔世安共有3套房、3个车位。主要官员中审计长何永安房产最多,共7套;最“穷”是海关关长徐礼恒,报称无房产。(新浪网2013-10-20)

    “公职人员”一直是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特殊人群,加之,时代发展似乎也逐渐点燃了公民参与政治的热情,使得“公开财产”也呼声越来越高,可一直以来都只闻雷声不见雨点,近日澳门可谓前无古人般的进行了公职人员的财产公开,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面对这一创举,是侵入了隐私空间,还是打开了阳光政府的一扇窗户?

    财产隐私论的部分官员,认为家产乃个人隐私,将其公告天下,似乎有点“赤裸裸”的感觉。尤其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是提倡保护隐私并未公之于众。那么,何为“隐私”?笔者认为: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公职人员是一个与权利密不可分的特殊职业,权利是一把利剑,可披荆斩棘开创幸福未来,也可腐化败落葬送美好明天,因此,公开财产不属于涉及自身的隐私范畴,而是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公职人员肩负着人民的信任和建设美好的使命,公开财产就像是签署的一种承诺书,坦然直面接受群众监督。

    如今,处于改革升华期,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的自我完善。公职人员,尤其是政府高官公开财产可谓是相当有必要。试问,腐败是从何而来?不就是权利钻了法律的空子,给予了欲望发芽成长的机会。建立纪检部门、各样的监督部门来治理腐败初衷美好,事与愿违腐败从这些部门产生的也不少,与此同时,庞大机构设置和开支巨大的管理费用,很多时候也让公共财政提襟见肘,不公开的监督方式尤其局限。申报财产制度是一种公开监督方式,也是澳门在经历欧案事件,震惊思考后采取的措施,不得不说这是廉政建设,打造阳光政府千里之堤的建设性的一跬步。

    尤其,在这次公开创举上,大多高官都公布的是“家产”,并非停留在“个人”层面的财产,排除转移财产的贪污,正真地致力于民主廉政建设,把金钱这腐败的“根”,抛出地面,使其接受阳光的沐浴,让我们看到了普照的政治晴天。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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