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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门突开妻子掉下车 丈夫演绎真爱

2013-10-27 18:47  法邦网

导语:

深圳地铁门突开女子掉落铁轨,丈夫立即跳下毫无犹豫。一起惊魂事件有了温馨的点,让人觉得恐怖而又温暖。掉落车厢的女乘客获救后仍神情紧张,双腿不停颤抖无法自控,身上多处擦伤,衣服也弄脏了。可她的丈夫一直陪在她身边,向世人见证,这就是真爱。真爱就是在危急关头能够为你毫不犹豫的那个人。

事件回顾:

深圳地铁门突开

昨晚6时许,在深圳地铁罗宝线(一号线)岗厦至会展中心站区间,一辆正常行驶的列车突然停下,车内一女乘客被挤落隧道,其丈夫和另一乘客跳下。该趟列车几分钟后驶离,几分钟后,另一列地铁高速从他们身边驶过,此后3人被工作人员救回站台。3人分别有不同程度擦伤,其中女乘客受惊吓比较严重。当事人吴先生介绍,昨日傍晚6时许,他和太太张小姐乘地铁一号线,列车从岗厦开出后遇到意外情况。“整个过程中,车厢里没有任何提示,”张小姐表示。见到太太掉了下去,吴先生立刻从车厢跳了下去。随后,另外一名年轻男子也下到轨道上。

法邦时评:

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

地铁集团负责人称,正在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初步了解是有人擅自拉开了车门,看完监控录像之后,要查清楚是谁擅自打开了车门,因为这一行为有可能危及到公共安全,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过,进入隧道三人都否认是自己打开车门。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擅自拉开车门的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名中的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拉开地铁车门的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都将被追责。

法律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好丈夫

@昨日春风:这种丈夫可以有。

@别谈感情:太恐怖了,坐着地铁都这么危险。这女的命真大。

@拉拉队队长:会赔钱吗?

结语:

不是陪你一起死,能是不让你孤独地面对绝望。还有什么爱情,比陪伴更让人觉得感动。陪伴的不只是生活,还有生命中的每一个经历。真正的爱情不是放弃,不是成全,不是距离,而是选择陪在你身边。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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