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警察目睹少女被杀 手持警棍却只说“别乱来”

2013-10-28 17:24  法邦网

警察目睹少女被杀

警察目睹少女被杀,竟不上前阻止。又是一次无言的悲剧,又一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心。天理何在?法理何在?身为警察,是不是该有些挺身而出的正义感呢?

8月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一份案发时的监控显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挺身而出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两位民警才上前将其控制。两位民警的所为遭致死者家属的强烈愤怒。8月21日,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区分局鲍局长回应称,两位民警在处置此事时,反应有些迟钝,但不存在胆小怕死。

人民警察的责任与义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应当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并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这是警察的法定职责,这两名警察看到歹徒行凶并不加以阻拦,已经违背了警察的法定职责。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时尚 宠物 观点 科技 IT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