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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别墅业主称病倒 违章建筑者还有哪些权利

2013-10-28 20:24  法邦网

楼顶别墅业主称病倒

楼顶别墅业主称病倒,望城管保留假山,早知道自己的别墅是违章建筑,还不遵守法律的规定,不顾居民的反对,为一己私欲,花费六年的时间去完成这么一座违法的建筑,现如今,一下子要面临这么大的损失,是人都会难以接受,生病也是可想而知的。

8月15日上午8时许,北京人济山庄26层楼顶违建别墅开始拆除,三四名工人从外地赴京进入张家。张必清表示,这些工人就是五六年前进行楼顶假山和阳光房搭建的原班人马。张必清本人在拆除期间不会回京。张必清的违法别墅在人民的呼声中被拆除,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对该违章建筑没有任何的权利。

违章建筑建造者还有哪些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3条)。但是,违章建筑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物权法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违章建筑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筑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违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临时性使用权。一旦建筑物被拆除,使用权随即消灭;或者违章建筑取得合法性之后,该种违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权也就消灭,转化为合法建筑的使用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第32条和第35条)。

4、有权对违章建筑收益。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所以尽管张必清私建的楼顶别墅要被拆除,但是作为原别墅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该违章建筑的材料,有权获得违章建筑的部分收益。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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