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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池现怪兽 散播谣言的法律责任

2013-10-31 01:38  法邦网

天池现怪兽

天池现怪兽,一次出现20多头,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猜测。天池到底有没有水怪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证实,其实,一些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现象都可以通过科学来解释,对于离奇的现象,公众可以保持好奇但却不能盲目相信,以免上当受骗。

据报道,刚挂上“中国十大名山”牌匾的吉林长白山,近日就出了一则爆炸性新闻:天池怪兽今年首次露面,不仅出现时间长达50分钟,而且一次出现多达20头左右。据长白山天池怪兽研究权威吴广孝称,一次出现这么多怪兽,在百余年来的天池怪兽发现史上还是头一回。通常怪兽在夏季偶然出现,一次也只是一两头。历史上最多一次是吉林省气象局工作人员周风瀛在20世纪60年代同时看到七八头怪兽。

散播谣言的法律责任

谣言的本质就是无中生有。谣言分很多种,有政治谣言,有商业谣言,也有社会谣言等等,但不论是哪种谣言,都是背离事实的传播,其制造者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的目的,这种目的在更多时候并非是正义的。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最典型的是名誉侵权,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

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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