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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见义勇为被捅 受益人应补偿

2013-12-04 22:59  法邦网

大学生见义勇为被捅

大学生见义勇为被捅,公平责任原则的加入对于鼓励人们向善、见义勇为、乐善好施、提升道德水准有更好的激励作用。从现实讲,在我国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还处在发展阶段的今天,公平责任原则的加入时十分必要。

11月28日上午7时许,西北师大体育系排球专业大四学生郝峰,为了阻止蟊贼偷窃女生手机,不幸被蟊贼同伙刺伤。12月1日,记者在医院见到躺在病床上的郝峰时,他却因为经济拮据陷入欠费停药窘境,而那天遭遇小偷的女生也一直没有出现。

受益人应补偿

见义勇为是指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行为。在本文中主要指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见义勇为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越来越物质化的社会中显得尤为可贵,作为法律在给人们以规范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将这种可贵的精神加以保护?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这种舍身为人的高尚行为,《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了见义勇为者的请求权和承担责任的主体。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物理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作为见义勇为者在见义勇为中受到侵害的请求权的行使应该有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见义勇为者是为他人民事权益不受损害而实施制止、防止行为的;第二,在见义勇为事迹中,是见义勇为者受到损害的;第三,自然灾害等引起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不包括在内。

这个勇敢的小伙在刀刃下都没有畏惧,但英雄为三斗米折腰,没有医药费可怎么疗伤。此时,遭遇小偷的女生有义务补偿见义勇为的大学生。在生活中,因为见义勇为受害的人,受益人不见踪影,被害人又已经逃脱,不要着急, 的律师总会为你指出一条路。(法邦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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