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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踩死饲养员 谁负有赔偿责任

2014-02-25 13:22  法邦网

大象踩死饲养员

大象踩死饲养员,事发昆明圆通山动物园内,事件令人感到非常痛心。人们都说,大象是非常重感情的动物,没想到却踩死饲养员。动物的心理我们无从琢磨,或许是这位饲养员对大象不好,使得大象怀恨在心。有人能够对死者说几句话,但是有谁能为大象说几句话呢?

日前,云南昆明圆通山动物园的一名饲养员被发现死于象舍内,身上多处受伤,疑似被大象攻击致死。据该动物园的负责人介绍,这名饲养员为男性,今年46岁,是专门负责饲养大象的饲养员。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具体死因正在调查中。2004年8月8日,昆明圆通山动物园一头大象突然攻击正在打扫卫生的饲养员,造成该饲养员死亡。2月19日16时30分许,昆明野生动物园大象“亚明”将侍候它近10年的46岁饲养员“踩死”。

谁负有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是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以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规定民事责任的目的,就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给予恢复和补救。民事赔偿责任是因为违反民事义务而产生的。根据产生责任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以上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另外还可以使用训诫、责令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拘留等方式。

大象踩死饲养员,动物园对于大象饲养员负有赔偿责任,或者说,饲养员的死应当作为工伤对待,所以单位理应赔付。遇到民事纠纷或者劳动纠纷,最好的办法是向律师请教。律师见多识广,办法多,脑子快,会帮助您渡过难关。(法邦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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