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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七字工作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2015-05-25 17:01  巴中市府
  (1)“接”。接好每一个调解案件,不论是自行上门要求调解的,还是咨询时反映情况的,都认真接听接待,尽可能引导其走调解的途径。

  (2)“听”。耐心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通过倾听了解当事人的诉求,确保公正。

  (3)“问”。对当事人言语中表述不清或说明不全的内容,进一步询问了解。

  (4)“查”。及时走访调解案件双方和第三方,了解事件的真相,为成功调解提供依据。

  (5)“析”。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症结及可能引发的后果,向双方当事人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尽量让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

  (6)“调”。将情与法、理与法、情与理相结合,采取“背靠背”、“面对面”、“中间借力”等灵活有效的措施,说服引导、消除矛盾并签订调解协议。

  (7)“记”。认真做好每一个调解案件的登记工作,做到记录在案,全部录入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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