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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实施“五大行动” 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2015-07-27 15:30  乐山市府
  7月24日,全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方案规划评审会召开。会议听取11个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关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方案、规划编制以及评审情况的汇报,对《乐山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和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等进行评审。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方为加出席会议。

  方为加要求,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坚持规划引领,加快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幸福美丽新村和新村聚居点规划编制工作;要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增强规划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避免“水土不服”、“消化不良”。要强化规划落地,创新办法举措,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社会服务机制等结合起来;要抓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农村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市、县两级工作推进制度,切实做到资金、措施和人员到位,推进我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未来5年,我市将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确保到2020年,幸福美丽新村的比例占全市行政村的80%以上,全市农村基本达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建设目标。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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