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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出台办法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

2015-12-04 23:58  内江市府
  日前,内江市印发《内江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⑴将农村集体资产流转标的额5万元以上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10类品种,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流转交易,引导和鼓励农户个人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

  ⑵成立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立资中、威远等3个县级农村产权分中心,乡镇挂牌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实行统一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建设“六统一”管理模式,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活动。

  ⑶采取电子竞价、挂牌等方式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府设立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实行免费服务,由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纳入当年预算管理。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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