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预警机制。落实医疗纠纷信息定期报送和突发性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做到迅速反应、及时处置,确保早介入、早协调、早处理。
(2)完善应急处置。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和疏导、教育、协商等方法,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推动医疗纠纷稳妥化解。
(3)夯实工作保障。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队伍建设,配齐办公设施设备,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受理医疗纠纷案件18件,已调解成功15件,涉及患方索赔金额335万元,经调解实际赔付70.9万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