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融资支持。设立2.5亿元高新技术参股创业投资基金,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天使投资等金融服务,并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的给予 200万元奖励,带动社会投资50亿元。
⑵企业培育。安排50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筛选成长性较高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项目、人才等靶向服务,到2020年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1000家以上。
⑶人才支撑。实施科技型企业人才培训工程,采用“人才+项目”培养模式,加大高层次、中青年科研等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到2020年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8.88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24.21万人。
⑷创新引领。推进创业苗圃、创业孵化器等平台建设,对利用去产能形成的闲置厂房、空余仓库等新建的创新创业载体给予资金支持,到2020年建设孵化载体30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个、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0个。
⑸成果转化。建立“政府+行业+科技中介+技术经纪人”四位一体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转化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给予资金补助,到2020年重点转化重大农业科技成果30项,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达到80%。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