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至今年9月,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较好整治成效。
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工作部署上以“全”为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重点、检查要点和工作要求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该局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突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94号公告提出的10项违法经营行为和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列的“五种重点整治行为”,组织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新版GSP专题业务培训会,重点强化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自查自纠,依法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等形式,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在本次行动中,检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1600余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99份;立案查处316起,已结案269起(其余47起正在办理中),罚没款共计74.3736万元;取缔不符合新版GSP要求的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240家,从而严厉打击了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