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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出台八项政策扶持企业加快发展

2016-10-17 19:29  巴中市府
  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巴中市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2016-2018)》,提出八条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1)对培育企业固定资产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资金项目,给予市级工业发展资金补助。

  (2)对培育企业投入200万元以上,实现计算机辅助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综合集成、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提升等“两化融合”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资金项目,给予市级工业发展资金补助。

  (3)推动培育企业开展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首次通过认证的,由同级财政给予奖励。

  (4)对单独或抱团到市外大中城市新建门店、专柜、专卖店且当年销售额达300万元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租金补贴。

  (5)签订单笔订单2000万元或单次活动累计签订订单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6)对线上销售额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市财政按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

  (7)对年度购买《巴中市名优产品目录》推荐产品金额超过300万元(建材产品500万元)的市内企事业单位,由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按采购金额的5‰进行奖补。

  (8)预留30%以上的政府采购预算份额采购市内中小企业产品。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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