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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凉山州将为7.5万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2016-11-14 16:02  凉山州人民政府网站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在逐渐扩大,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也在不断完善。据凉山州民政局的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凉山州共有7.5万名60周岁以上的城镇散居“三无”老人、农村散居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残疾、独居老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目前,我州已为6.35万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预计将于年底全面完成。

  据统计,凉山州在2014年仅有3.66万该类人群,而在2015年,该人群的数量成倍增长,达到了7.5万,我州的老年人口正在成倍增长。为更好的全面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相关民政部门正在积极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目前我州居家养老服务分为政府购买服务和自费购买服务两种类型。

  据州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介绍,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提出申请,经街道(乡镇)审核同意,报县(市)民政局审批实施。当前阶段,主要为以下三类对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散居“三无”老人、农村散居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残疾、独居老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

  购买的服务内容将由各购买服务的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具体的内容和服务对象等因素研究确定,在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内进行购买,并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加以具体明确。

  自费购买服务的,应向经核准设立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确定服务内容、形式、价格等。

  自费购买者,可根据自身的需求情况购买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险服务、家政服务、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该工作人员说,“以满足我州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我州将逐步向居家老人开展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籍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全面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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