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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四注重”工作法 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

2016-11-30 15:53  甘孜州府
  今年以来,我州司法行政系统紧扣工作职能,紧密结合藏区社区面依法治理常态化工作,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以依法规范、稳步推进、密切配合为原则,坚持“四注重”工作法,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不断推进藏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注重工作力量建设。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沟通协调编办等部门,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目前已经审批成立州级社区矫正机构1个,县(市)社区矫正机构8个;努力推进康定、雅江、稻城、道孚、石渠等7县(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重点督促指导康定、石渠两县(市)社区矫正中心示范点建设,努力实现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基础设施等新突破。

  二是注重管理监督。严格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启动实施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细化制定“严管、普管、宽管”分类管理措施,严把调查评估、交付接收、考核奖惩、请假审批、解除矫正等程序,全力做好“一标三实”信息采集,避免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确保了刑罚顺利实施。截止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908人,累计解除585人,目前在册323人,未发生一起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事件,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注重矫正教育。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的社会公益劳动,使他们悔过自新,培养矫正人员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灌输“正能量”,切实让矫正人员在社会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社会价值。年初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344人次、个别谈话教育461人次、心理辅导44人次,组织社区服务310人次。

  四是注重安置帮教。依托区域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进“4+X矫正小组”建设,建立“4+X矫正小组”323个,健全完善了以司法所为主体、乡镇党委、派出所、村两委、社会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亲属参与的帮教机制。对于解除矫正的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引导和扶助其就业,让他们生活有出路、就业有门路,力争让他们能自食其力,生活安稳有着落,从而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年初以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就业112人次,帮助未成年服刑人员就学7人。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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