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经阿坝州防范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马尔康市等所有13个县市为“无传销城市”。
2014年以来,全州工商、公安、文明办、综治办、教育等各成员单位及各级基层组织紧跟全国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步伐,持续把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寨)”、“无传销进校园”和“无传销城市”活动作为基础工程来抓,注重打基础、抓长远。采取签定“责任书”、“致广大群众一封信”等一系列宣传防范措施。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并制定了考核办法及标准,对打击传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和一系列宣传教育、防范传销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在主流媒体刊载防范传销知识问答,播放打击传销公益广告,以及发送警示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防范,至目前,全州无传销活动,“无传销城市”覆盖全州,实现了阿坝州创建“无传销城市”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