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放开落户条件。落实农村居民无条件申请办理城镇户口政策,2014年至今,农转非63472人、外地迁入城镇居民9184人;落实新规、细化政策,解决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等无户口人员落户登记4000余人。
⑵分级分类管理。依托“一标三实”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全面采集登记实有人口信息,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维护更新。目前,已采录实有人口信息218.8万人,其中重点管控类0.8万人、重点关注类3.9万人、常规管理类214.1万人;流入居住人员20余万人。
⑶启动异地办证。设立7个异地办证窗口,2016年7月1日全面启动天津、重庆、山东等25个省市籍群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互办工作,已受理520人次;11月1日启动省内跨市州异地办证服务。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