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其中明确到2020年,努力将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低碳发展“引领区”、低碳生产生活“标杆区”、低碳市场化服务“核心区”和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示范区”,以及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加入“中国达峰先锋城市联盟”,2025年之前实现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成为国内低碳发展先进城市。
就具体目标而言,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达到省控制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森林蓄积量34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0%,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中有升,占比力争达70%,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5%;全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
主要任务
构建6大绿色低碳体系
提升低碳发展基础能力
根据《实施方案》,成都市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的主要任务为构建绿色低碳制度体系、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构建绿色低碳城市体系、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构建绿色低碳消费体系、构建城市绿色碳汇体系等6大体系以及提升低碳发展基础能力。
构建绿色低碳制度体系,重点在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科技管理体制、人才管理体制和投资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将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政绩考核问责。探索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促进低碳产品推广和应用。制定和完善低碳发展的生态激励政策。出台鼓励低碳消费的相关政策。
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上,明确到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3.3%。同时,深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准入门槛和主要产品能耗限额水平。
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将构建绿色低碳城市体系,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设和成品建筑,加快转变交通出行方式,坚持行人、非机动车和公交车优先的低碳交通理念。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达到60%以上,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65%以上,其中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50%以上。
在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上,将能源结构调整作为低碳转型的重要目标,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到2020年,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3%,清洁能源在全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达到57.4%。
在构建绿色低碳消费体系上,将实施节能降碳全民参与行动。推行“个人低碳计划”,开展“低碳家庭”行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同时,启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试点,建立节能环保名优产品目录。
在构建城市绿色碳汇体系上,将进一步夯实“山水田林湖”的生态本底,促进森林、河湖湿地、绿地共同增汇,为城市低碳发展构建有效的碳汇体系。明确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
同时,提升低碳发展基础能力,《实施意见》明确将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搭建西部碳交易中心平台。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数据信息系统及公报制度。推动各区(市)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重点企业碳核查,分解落实碳排放控制目标,逐步建立区(市)县、重点企业碳排放控制指标分解和考核体系。
重点工程
落实具体负责单位开展十大重点工程
围绕着成都市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的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大重点工程,并具体落实到了各个责任单位。这十大重点工程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完善工程、低碳产业升级工程、低碳技术创新工程、绿色建筑发展工程、低碳交通建设工程、能源结构调整工程、低碳全民参与工程、低碳示范引领工程、城市固碳增汇工程、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等。
实行差别化资源价格
加快低碳产品和技术推广
根据十大重点工程,成都市将实行差别化资源价格,继续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制度,完善污水、垃圾等处理处置收费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分级承担制度和跨区域处理补偿政策。优化电力生产运行方式,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同时,还将探索建立成都市低碳产品和低碳服务的标识制度,逐步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大型商场、旅游酒店等领域,选择量大面广、可比性强、易于标准化和定量化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常规服务,逐步开展低碳标识工作。
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成都市将依托成都科学城、金堂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化基地和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搭建低碳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一批低碳技术领域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在具体的低碳产品与技术推广上,成都市将加强节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在城市建筑、交通及露天照明系统全面推广绿色高效照明产品和智能控制技术。加快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等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推进工业烟气和汽车尾气净化、交通信息智能化技术应用。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及产品、煤改气改电能源优化技术、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置技术等应用。
新建民用建筑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成都市低碳城市试点十大重点工程之一。成都市将严格落实土地出让建设条件制度,明确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写入《(招拍挂)建设条件通知书》,纳入拟出让宗地的土地出让方案。同时,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50%的标准。按照相关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土地取得土地出让合同或已具有土地出让合同但新取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及《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
在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中全面推进装配式建设方式。建立完善装配式建设工程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基于BIM(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筑信息化技术应用。到2020年,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市政工程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项目除必须现浇的部分外,全部实现预制装配化。同时,结合城北片区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和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多项工作,同步实施以窗改为主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鼓励共享单车等共享交通发展
2020年上牌新能源汽车超8万辆 从低碳交通建设工程中了解到,成都市将建设轨道交通大都市,强力推进轨道交通加速成网计划,推动地铁、市域大铁、有轨电车等多网多制式融合。实施“650+”轨道交通计划,每年至少开通2个轨道交通项目,建成以“双核”为中心的半小时轨道交通圈,到2020年运营里程达500+公里,在建里程达150+公里。加强与资阳、眉山、德阳等周边城市轨道交通对接,加快形成成都平原城市群轨道交通网络体系。
同时,构建中心城区与近远郊区(市)县便捷高效、通达有序,地上地下无缝衔接、立体换乘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推动市域铁路公交化运行,力争2020年形成200公里铁路公交化运营网络。发展大容量公交和微循环公交,规划建设一批“P+R”停车场,深化“人+绿道+自行车”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试点建设自行车高速公路,鼓励支持共享单车、共享新能源汽车等共享交通健康发展。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2020年在成都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达到8万辆以上。
推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2020年中心城区绿地率达40%
低碳城市试点需要全民参与,成都市将推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编制分类专项规划、制定分类标准体系、建立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分类配套设施建设,构建以市场为主体的分类运营机制。并运用“互联网+”模式,构建垃圾分类服务与居民有效连接的运作方式。到2020年底,全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在城市固碳增汇上,成都市将保护提升森林碳汇,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成都行动,加快推进“两山环抱”的生态系统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建成大都市“生态绿洲”和“大规模绿化全川”的示范区。全市林地保有量不低于39.57万公顷。同时,挖掘拓展湿地碳汇,到2020年,湿地保有量不低于2.87万公顷,全面建成环城生态区“六库八区”湖泊湿地水系,形成独具特色的大都市生态湖泊绿地系统。改造提升绿化景观,构建“一区两环、十五廊七河、多园棋布”总体绿化格局。到2020年,中心城区绿地率达40%、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全力建设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目标考核
在低碳发展基础能力提升上,成都市将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全力建设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成都)中心。
同时,构建全市低碳发展管理平台,加强碳排放相关领域的数据监测、管理、开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重点开发低碳发展综合数据库、低碳评估分析系统、重点排放源管理系统、低碳目标考核系统、温室气体清单管理系统、公众减排系统、低碳科技公共服务系统等“一库六系统”。
建设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成都市将加强能源消耗等与碳排放直接相关领域的计量体系建设,逐步建成全市统筹联动能耗监测服务平台,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制度与信息披露制度。整合现有能源、园林绿化、林业碳汇等统计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体系。逐步建立碳排放因子定期测量机制,完善碳排放监测方法和系统。
在完善低碳发展监督考核体系方面,成都市将以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为基础,逐步开展区(市)县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建立区(市)县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体系,与节能目标同部署、同考核。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