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实统筹整合。全面建立县级扶贫资金整合平台,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以“五个一批”“26个扶贫专项”年度计划为导向,持续整合中央、省、市、县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信贷金融资金、社会其他资金,确保每年整合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0亿元以上,满足脱贫攻坚需求。
(2)抓好分配使用。按照“轻重缓急、先难后易、兼顾公平”原则,将年度资金项目精准分配到255个贫困村、落实到2.3万户贫困户。完善扶贫资金分配备案审核、公示公告制度,杜绝扶贫资金“垒大户”“造盆景”、搞形象工程。加大资金前期预拨、适时拨付力度,目前已拨付年度扶贫资金总量的35%。
(3)抓严监督管理。用好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手段,全域全程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从严惩处,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的,实行考核评先评优“一律一票否决”、追责问责执纪执法“一律从重从严”,扶贫领域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行为同比下降30%,扶贫资金使用实效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