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道路运输价格将于今日起在先行运输价格基础上下浮0.005元/人·千米(农村客运除外)。
据悉,本次调价是市发改委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645号)要求进行的。7月21日,国家发改委降低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按照《四川省道路旅客运价改革方案》关于“燃油价格以2005年8月31日为基数,燃油价格上下浮动每超过10%(含10%),运价相应上下浮动0.005元/人·千米”的规定,根据现行燃油价格水平,经测算,决定对四川省道路客运运价在现行规定运价基础上下浮0.005元/人·千米(农村客运除外)。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