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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调整村(社区)干部待遇

2016-05-20 15:05  www.panzhihua.gov.cn

  近日,米易县下发《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误工补贴)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其中社区干部每人每月 可增加500元。

  根据《通知》,在任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每人每月从去年的1600元调整为1800元,在任村文书基本报酬从每人每月1360元调整为1650元,确认新村建设公共服务管理岗位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村村委会助理基本报酬每人每月为1320元。在任社区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从每人每月2400元调整至2900元,其他在任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从每人每月2200元调整至2700元,社区社会工作者基本报酬从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至2500元。调整后的村(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报酬标准,从20161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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