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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

2016-07-14 11:57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风险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大力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效能,未发生一起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事故。

  一是科学分级。根据食品生产企业所生产品种的风险程度、企业生产现场审查的风险级别和年度监督检查、抽样检验以及投诉举报结果等五个项目的实际得分乘对应权重系数后的总和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企业的风险等级。目前,全市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共分五级, I级企业1家、Ⅱ级企业13家、Ⅲ级企业59家、Ⅳ级企业48家、Ⅴ级企业15家。

  二是分类监管。根据企业分级分别确定监管和抽样检验的频次,I-Ⅴ级企业最低监督频次依次分别为每年12次、6次、4次、3次、2次,最低抽检频次依次分别为每年4次、3次、2次、1次、1次。

  三是动态管理。督促各地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档案,根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抽样检验结果、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以及投诉举报等情况,对企业监管级别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监管等级。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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