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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2017-01-18 16:03  市法制办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实施方案,结合广安市实际,12月16日,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广委发〔2016〕29号),明确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步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我市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一是总体目标,提出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二是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7个方面,细化成104项重点工作,并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明确了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三是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主要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4个方面保障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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