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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涉案2600万元团购房诈骗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2012-07-16 19:33  四川在线

  新华网沈阳7月16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135名购房人被团购房迷惑,骗子以单位名义团购商品房,然后低价转让给买房人,但是钱没到开发商手里,房子无法过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涉案2600万元的团购房诈骗案一审宣判,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主犯高振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振刚是辽宁省咨询策划业协会文化关爱扶贫组委会负责人,2009年5月,认识了沈阳一家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售楼经理王日斌。通过王日斌,他从开发商手中团购了23套房产,并以“辽宁省咨询策划业协会文化关爱扶贫组委会”的名义对外出售。他对外称这是团购房,扶贫的房子价格便宜,很快房子销售一空。

  法院经审理查明,高振刚采取低价销售策略,每平方米比团购价还要低400元。尽管赔钱卖,但高振刚在2009年底与开发商将账结清。虽然小亏了一笔,此举却赢得了开发商的信任。当高振刚再次向开发商订购180套商品房时,开发商只收取每套1万元定金。

  此后,高振刚以团购房名义开始向他人售房。但他只为部分购房人向开发商交清全款,并办结了商品房过户手续,其余人都是使用文化扶贫组委会专用章给购房者开出的三联据,购房款并没有给开发商。其间,王日斌受利益诱惑,一边帮助高振刚卖房子,一边协助办理所谓的手续,获取买房人信任。具体来说,对于高振刚联系的买房人,王日斌负责领着看房,提供用手写的商品房合同和打印的车库商品房合同;而对于交清房款的,王日斌负责签房屋准住通知单,并联系物业领取房门钥匙,甚至有些购房者已经入住。明知道购房三联据开具的是文化扶贫组委会名头,王日斌还是违心为买房人办理了入住手续。

  法院还查明,2010年初,商人李某也请高振刚帮他卖手里的20套房子。这20套住宅是顶账房,都已办完手续,双方约定以每平方米6500元的价格卖房,但实际上高振刚卖出的价格是3000元。高振刚从李某处骗来了20套房产手续,给几个买房人备上了案,但更多人的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高振刚以出售团购房为名,共诈骗被害人135人,涉案金额高达2600万元。其低价出售房产获取的款项除了向开发商交付部分房款并为少部分购房者办理备案手续外,大部分钱被用于其他经营或挥霍,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于是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同案的王日斌也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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