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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师将男友药翻碎尸后装行李箱后续 二审改判死刑

2012-08-26 10:53  川北在线

  川北在线8月26日讯 2年前,湖南郴州女医师胡芳邀男友刘军至宾馆,用安眠药将男友药翻后碎尸。2011年8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芳死缓,郴州市检察院提出抗诉。近日,湖南省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胡芳获死刑。
 

  24日一早,刘军姐姐刘玲得知二审已经宣判,立即赶到郴州中院拿判决书。她说,“今天终于等到这个结果,全家人都很满意”。
 

  2011年8月25日 郴州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胡芳主观恶性小,判死缓。
 

  法院认为,胡芳因不能正确处理个人感情问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因恋爱纠纷引发,较之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凶杀人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要小,故对胡芳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法院依法决定限制减刑。胡芳认罪态度较好,并通过其亲属缴纳了部分赔偿款,有悔罪表现。
 

  一审宣判后,受害人家属对判决结果提出了质疑,认为“判得太轻”。
 

  刘军父亲刘潭仔告诉记者,胡芳作案后,还和同事到东江湖旅游,让不知情的同事证明她没有作案时间。归案后,胡芳一度声称自己怀孕了,要取保候审,到医院检查根本没有怀孕,也一直没有跟家属说过一句安慰的话。原告方律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而被告人胡芳也以“没有杀人预谋”,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请求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郴州市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胡芳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且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原审判处胡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系量刑不当。建议二审改判被告人死刑。
 

  今年5月,此案二审由省高院在郴州中院开庭,庭上胡芳再度翻供,并声称“分尸不是因为恨,而是爱”。她说在刘军死后,想到他曾经说过想要再去东江湖看看,便将刘军分尸放于两个旅行箱中,带其前往。
 

  但公诉人提出从案发地到东江湖,比到抛尸地更近,该如何解释?胡芳又说自己“不知道了”。
 

  近日,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郴州市检察院提出的“量刑不当”抗诉意见成立。省检察院提出的“建议二审改判被告人死刑”的抗诉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法院驳回胡芳的上诉,撤销原判决中对胡芳量刑部分的判决,判处胡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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