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做好源头预防是解决未成年人流浪问题的治本之策。基层乡镇、社区政府、学校应建立协作机制,对有外出流浪倾向和曾经出走过的儿童加强跟踪和监管,提高家庭生存能力,提高父母的监护意识,探索遭受家庭暴力、事实上无人照料等特殊困境儿童的帮扶工作。
其次,对针对儿童遭遇的家庭暴力“零容忍”。“很多时候家长只要看见孩子犯错,就打孩子。但孩子只知道屁股疼,却不知道究竟错在哪里。于是他们选择逃避。如果一直这样,这些孩子永远不可能回家。”龙丽辉说,最值得反思的是,孩子离家出走往往是被监护人“打出家门”。
第三,在加强对政府救助机构投入的同时,鼓励民间发展救助机构广泛参与,扩大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力度。
龙丽辉介绍,目前民间流浪儿童救助机构帮扶成效显著,但靠社会捐赠在经费上捉襟见肘。以“类家庭”为例,即便给钱也难以找到合适的家庭来接收儿童,亟待有更多人参与到救助流浪儿童的行动中来。(记者吉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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