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开工29.3万余套,基本建成20万套
○10年来建设量可覆盖约16%城镇居民家庭
○今后3年计划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约75万套(户)
我省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开工28万套,基本建成16万套”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记者12月11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11月底,我省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9.3万余套(包括提前开工2013年计划项目1.3万余套),基本建成20万套,完成量分别为国家下达任务的104.6%和125%。
自2003年试点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以来,我省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来自省住建厅的数据显示,到“十一五”末,全省已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25万套,加上实施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48万余户城镇居民家庭住房困难得到缓解和改善。
“十二五”以来,全省以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2011年,全省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9万多套,超过国家下达任务10%;竣工16.2万套,超过国家下达任务8%。住房保障覆盖面不仅在县以上城市全面实施,还延伸覆盖到乡镇。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由廉租住房为基础,公共租赁房为主导,以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为补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我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态度,全面推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责任终生追究制,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在分配上,建立程序规范、准入必公开的完整分配制度和严密完善的申请审核体系。
2003至2012年的10年间,全省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含灾后重建安居住房)、改造棚户区共约195万套(户),建设量可覆盖全省约16%的城镇居民家庭。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3年,我省计划再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约75万套(户),届时总量将超过270万套,可覆盖全省20%以上的城镇居民。(记者 万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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