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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我省将选调1584名 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2013-01-01 13:14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12月28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选调 大学毕业生到全省基层工作方案出炉,2013年度我省将选调1584名 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到基层党政机关1480名,到民族贫困地区基层法院检察院104名。据悉,选调 大学毕业生到民族贫困地区基层法检系统工作,在我省是第一次。

  此次选调范围包括:2013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被选调人员需18周岁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此外,还需符合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品行正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烈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等条件。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的,须为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凡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应届大学毕业生向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初步人选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自愿到民族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核准推荐。

  符合选调条件、获得推荐的人员,可于2013年1月17日至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和面试选拔。(记者 刘云飞)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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